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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基桩静载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5-06-02 15:36:2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闽建建[2014]1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3月13日,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巡查中发现,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工大公司”)在潘墩保障房二区5#、6#楼0825号基桩静载检测时,现场反力架上预制砼块总重量(堆载)只有约9260kN(该桩最大试验荷载为10800kN),不符合现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上传到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最大实测荷载为10706kN,该实测荷载数据为弄虚作假。该公司上述行为极其恶劣,如未及时被发现将给工程结构安全留下重大隐患。经研究,决定对福建工大公司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并处理如下:
  一、责成福州市建委对福建工大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书面上报省厅,涉及企业资质或检测人员资格的,上报省厅进行处理。
  二、将福建工大公司列入“福建省检测机构黑名单”(有效期一年,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算)。建设单位若选择该检测机构,应在签订工程项目检测合同前10个工作日内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交督促其认真履职的有效措施;同时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报备,由总站在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上设置报警信息,供各级监管部门实施实时监控。
  三、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福建工大公司在进行基桩静载检测时,必须在现场安装至少两个摄像头并将摄像资料实时传入机顶盒,以便各级监管部门可通过视频核实其行为,其中一个摄像头应能清楚完整地反映堆载情况,一个摄像头应能清楚完整地反映静载仪与机顶盒连接情况。
  各检测机构要引以为戒,加强检测质量管理,确保基桩检测质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发现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及时予以立案查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10日
链接网址:http://www.fjgczl.com/html/sjwj/2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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