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2012]16号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铁路、能源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厅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6日
链接网址:http://www.fjjs.gov.cn/Xsgl/Wzxs/tabid/156/ArticleID/34013/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