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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下工地发放高温补贴

2015-06-17 16:19:0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高温补贴是指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公司结合自身的情况,本着为了全体项目部职工身体的健康需要,7月16日、17日,公司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郑建欣,工会主席刘金菊,董事长助理薛婷婷,办公室副主任陈凤平等领导在公司董事长的委托下,走入福州各个项目监理部,慰问项目监理部人员并为每人发放300元的高温补贴费;福州市外的项目监理部人员的高温补贴,公司财务将通过汇款方式汇至相关人员的工资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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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办公室、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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