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监理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监理市场有序竞争,强化项目监理机构的履职能力,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促进全市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闽建建〔2011〕43号)的要求,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为:市协会)于2012年6月21日组织召开了2012年上半年考评工作安排会议。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何曾平,市协会副理事长郑奋,秘书长邓雪梅,副秘书长林俊敏、林金错、鲍财胜等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邓雪梅秘书长主持。本次考评专家组共14人,到会10人。
会上,邓雪梅秘书长向各参会人员传达了市协会于2012年6月6日印发的《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考评实施细则》,并就该细则中的考评频率、项目抽取方式、检查组成员、考评时间、考评标准、考评结果处理、奖惩等方面,向各参会人员做了系统地分析。
接着,何曾平委员提出检查组成员应深刻领会本次考评文件的精神,本着高度重视、抓好规范落实的态度开展考评工作。另外,他对考评标准的相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项目监理机构考评分值由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内业管理、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及安全监理情况、施工现场造价控制情况、施工现场进度控制情况这四个方面构成;
二、各项目考评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子项目考评得分=子项目分值×评价系数(评价符合的系数为1,基本符合的系数为0.7,符合的为0)
总考评得分=∑子项目考评得分
- 考评结果采用得分率评定法,得分率N=总考评实得分/应得分,按得分率N的大小分为三个等级:N≥90%评定为优良;70%≤N<90%评定为合格;N<70%评定为不合格。
最后,邓秘书长对本次考评的车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并指出专家组成员和广大会员应全力以赴,互相配合,做好本次考评工作。
办公室
2012年6月26日